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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归属问题

离婚后子女的归属问题
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孩子应随女方生活。现行法律没有对哺乳期作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哺乳期。


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


从司法实践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主要会结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加以处理。


法律允许夫妻在离婚之后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也就是我们说的轮流抚养,但此时需要基于轮流抚养对孩子是有利的才行,不然的话一般情况下还是有一方直接来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一定金额作为给孩子的抚养费。而在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往往需要遵循上述几个原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