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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了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父亲死了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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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父亲死了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第2张

很多人都知道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对于孙子与爷爷奶奶之间是否存在义务赡养关系却不清楚,有的人认为孙子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下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依据婚姻法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二)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

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姻法》第28条中“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理解存在分歧:有人认为是指“该”子女已经死亡或无赡养能力;也有人认为是指其子女全部“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

笔者认为《婚姻法》第28条中所称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应当是指父母所有的子女都符合上述情形,换言之,只要其子女中还有人具备赡养能力,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就无须承担赡养义务。故而孙子对奶奶拥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一,奶奶无子女或有子女但该子女无赡养能力,而且奶奶本人需要赡养;二,该孙子有赡养能力。对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或者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以上局势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孙子赡养义务的相关知识介绍,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需要更多了解,欢迎与律师365在线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