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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期限为多少

管制的期限为多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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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期限为多少

刑法中的管制既然是一种刑罚,则必定受到严格的适用限制,其刑期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从上述规定来看,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管制期限,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

2、 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

3、 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