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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订的合同有效

先签订的合同有效
签订试用合同有效吗

聘用合同虽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但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所订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政策,凡是违反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违反的合同条款,应属无效条款。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虽属无效民事行为,但这种无效行为也可能带给双方当事人损失,因此,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效责任人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明白了上述道理,当用人单位有意以试用期为幌子造成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时,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时,双方才可以确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目前不少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订立所谓的“试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因为有关法律根本不承认“试用合同”。造成这种无效合同的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而被损失者则往往是被聘用者。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劳动者干了9个月时,单位以“试用期”为名炒劳动者的“鱿鱼”,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提出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年的试用期应当视为正式合同期。据此,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才能解除你的合同,即使合同被解除,劳动者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要求按规定单位因提前解除合同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劳动者也有理由要求单位为劳动者支付所谓“试用期”内的“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