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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承揽合同的种类

简述承揽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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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大家简述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

回答"简述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的答案如下:  承揽合同属服务合同签订这类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二、委托的标的物(应写标的物的全称);

      三、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四、标的物制作的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及检验方法、计量单位;

      五、制作的价款、酬金及计算的依据、方法;

      六、合同履行的地点、期限、方式;

      七、工作成果质量、性能、技术要求、指标及检验方法;

      八、报酬的支付及支付的方式;

      十、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