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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畏难情绪

法院立案畏难情绪
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1)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①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②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③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①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② 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2)执行立案应当提供:①执行申请书; ②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③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④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3)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①支付令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④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①公示催告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有关证据材料。


开庭时间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开庭之前法院会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地点和时间等,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如果当事人不能出庭的,可以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的进行辩护,如果据不出庭的不会影响案件的开庭,但是会影响到开庭审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