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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债权人权益保护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债权人权益保护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是什么?
债务人如果拒绝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期,如果没有约定偿还具体时间,且债权人一直没有向债务人追债的,诉讼时效期默认为20年,超过20年,法律上不予保护。若合同或借据中有明确规定偿还日期的,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到期而债务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时,上一个诉讼时效期结束而自动进入下一个为期两年的债务人可向法定机关提起诉讼裁决的诉讼时效期。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债权人权益保护中,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过程中,债权人还拥有代位权和撤销权。这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特有的义务,用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代位权即是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其后果由债权人承担。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债务人行使对债权实现有碍法律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