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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征地拆迁补偿

重庆市长寿区征地拆迁补偿
重庆市梁平区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地区分类见附件1)。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按征地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每个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三)农村房屋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农村宅基地勘测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为18元;林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按林地管理法规或有关规定办理。


201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实施的征地项目,其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已经补偿,但按综合定额补偿标准尚需补差的,补差金额支付到其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