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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什么
1、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报工会研究通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送达员工,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办理离职交接-6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6、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