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法录帮 法律 1.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法律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3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工作;另两名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各选定1名,也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TAG标签:广州市 诉讼管辖 争议 诉讼仲裁 仲裁 人事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