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法录帮 法律 3.3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TAG标签:第二十五条 婚姻家庭 继承法 遗产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