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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问题解析】
成立按份之债的条件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是二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其给付是基于同一原因;以及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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