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4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按分之前成立的要件为: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3、债的标的物可分;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一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TAG标签:之债 要件 债务债权 债权债务 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