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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
用人单位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指的是什么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一年计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