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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拐卖儿童的案件

处理拐卖儿童的案件

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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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儿童解救后怎么处理

应该依照“以受害人为中心”的原则提出相关政策路径,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修改,允许被解救的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我建议,让合格家庭能够成为被解救的被拐儿童们的“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收养人将面临着被拐儿童亲生父母随时出现的可能,如果找到亲生父母,可以依据亲生父母申请及儿童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解除其收养关系,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被拐儿童被收养时,首先必须向养父母充分说明亲生父母出现后他们可能面临的情况,让他们对可能产 生的后果有充分的认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等方式开展收养评估工作,对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情况进行了解把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送养证明材料的审查,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综上所述,我国对拐卖儿童犯罪打击的力度是比较大的,产生这种犯罪和有市场需求有关,但是现在法律对卖家的处罚轻,买家配合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儿童,并不构成犯罪,当事人不能将其起诉到法院。即便是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也是由检察院提请公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