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诈骗案立案标准 法录帮 法律 2.6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山西省诈骗案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TAG标签:江西 受理范围 诈骗案 诉讼仲裁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