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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预产假和产假

南京预产假和产假
产假国家如何规定
产假一般是90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十五日)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