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担保人借条写三个月怎么写

担保人借条写三个月怎么写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担保人借条怎么写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人借条写三个月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借 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