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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青岛市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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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一)市内四区

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

(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

根据目前该三区的建设和繁华程度,三区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5元平方米、二等地3元平方米、三等地2元平方米、四等地1元平方米。

将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3元平方米、二等地2元平方米、三等地1元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使用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