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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农村拆迁装修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丹阳农村拆迁装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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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到:



    1、房屋拆迁评估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是不含装修价格的;



    2、拆迁目的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时所选取的修正因素是不应包括装修因素的。



    各地在制定评估细则时,在确定房屋成新时以及进行市场法选取成交案例进行修正计算时均应将装修因素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剔除。



    3、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最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需要单独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