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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军人离婚过程及手续

与军人离婚过程及手续
如何与军人办离婚手续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 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 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 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三、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在通常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 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


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主要是指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保证军人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时的胜诉权。


军人的重大过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军人的重大过错包括: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与现役军人,不但是离婚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有区别,在财产分割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与军人办理离婚手续,我们建议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详细了解一下有关军婚的法律规定。至于怎样才能与军人离婚,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