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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改名字

土地证上改名字
土地证改名字
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进行土地证改名字。

对于赠与房产,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

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

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