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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是指什么
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