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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浙江 158天

延长产假 浙江 158天
延长产假 浙江 158天是什么意思?你们有处理的办法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延长产假 浙江 158天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