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录帮 法律 2.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哪些情形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TAG标签:方有权 无过错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