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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的争议点

聚众斗殴罪的争议点
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2)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法不予追究的。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