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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不予受理的依据条款

劳动法不予受理的依据条款
劳动法依据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对员工本人是不利的同时对于企业也是不利的,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得不到约束,同样员工对企业的责任也得不到约束。因此,积极的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非常有好处的,合同对企业和职工都是一种法律保障。


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受到法律的认可,劳动人员的劳动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人员来说作用非常大。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出现入职不签合同对员工来说怎么办的问题。劳动人员应该根据国家制定的规定,要求进行合同的补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