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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房管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如何去房管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怎么去房管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