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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省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

综上所述,故意损毁公共设备,治安处罚不能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时候,当事人就涉嫌刑法,面临被判刑坐牢的法律后果。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对该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五千元以上,对应的是数额较大,量刑的起点是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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