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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索赔的描述

关于工程索赔的描述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执行索赔的相关问题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执行索赔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