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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第一案判决书

人肉搜索第一案判决书
从民法谈谈专车第一案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该案被称为“专车第一案”。该案属于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的案件。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和行政法属于不同的部门,所以不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