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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要举行听证

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要举行听证
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要举行听证
听证程序 (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5、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