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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期限

交通事故复核期限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以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时获得救助就为有效的方法。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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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昏迷状态等特殊原因,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中止时间期满后当事人仍然昏迷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当事人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