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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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复核不受理的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因为需要交警对事故责任先作出划分,于是往往就要先对当事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过,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对这样的责任书不服,认为其中认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就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进行复核。不过要注意,这个时候,需要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之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