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商业街物业管理的形式

商业街物业管理的形式
物业管理的内容

物业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中的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如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在管辖的住宅区内附属开展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餐饮、副食等多种经营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住用人代购生活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