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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式产权商铺物业管理

虚拟式产权商铺物业管理
产权式商铺的物权处理

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的规定: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