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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终止与中止的区别一般是什么

刑事诉讼终止与中止的区别一般是什么
刑事诉讼终止与中止的区别一般是什么
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都具有停止诉讼进行的效力,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条件不同。刑事诉讼终止适用于出现了不必要或不应当继续进行诉讼的各种法定情形刑事诉讼中止适用于出现了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
2、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终止是终结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止只是暂停诉讼,待客观障碍或特殊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程序不同。出现刑事诉讼终止的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的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或者终止审理的裁定和宣告无罪的判决,并应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所在的单位和家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出现刑事诉讼中止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时,则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中止侦查的决定、中止审查的决定或者中止审理的裁定,除中止审理的裁定需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并送达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外,中止侦查、中止审查的决定一般只需记录在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