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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否有效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否有效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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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是

您好!关于“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否有效”的回复如下:

交强险的赔付对象是受到伤害的人。比如说,老张买了交强险,开车撞了老李,那么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是就由保险公司赔付老李。

交强险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21元;

其中,被保险人就是买保险的人,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受害人就是交通事故受伤的人。我刚开始举的例子中,老张就是被保险人,老李就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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