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哺乳假多久 法录帮 法律 1.9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吉林省哺乳假最新的吉林省哺乳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女职工生育后, 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TAG标签:哺乳 吉林省 工资福利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