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否拒绝付款 法录帮 法律 2.7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否拒绝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予支持。”(三)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TAG标签:企业资质 付款 建设工程纠纷 可否 转包分包纠纷 发包人 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