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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转手前产生的收益归谁

买卖合同标的物转手前产生的收益归谁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买卖合同标的物转手前产生的收益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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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转手前产生的收益归谁
这里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而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耕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指依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取利息,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等。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定孳息,例如买卖正被出租的房屋,就涉及房屋的租金收取。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