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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代书遗嘱

两份代书遗嘱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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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遗嘱哪份生效

首先要考虑的是多份遗嘱是否为有效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着不同的要求,符合要求才能成为有效遗嘱。

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公证遗嘱具有最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最后要考虑的是遗嘱订立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医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见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