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法录帮 法律 2.2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按照合同履行地的规则来确定合同履行地,以设计单位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第788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可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属建设工程合同,均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但是二者又有所不同,施工合同的承揽作业地是工地,但设计工作大多数是在设计单位内完成,设计合同的加工承揽地应当为设计单位所在地。根据特征履行地的规则并不难判断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地。 TAG标签: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 法院 管辖 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