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设立分公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录帮 法律 1.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办理内资分公司应提供的材料1、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股东会决议;2、隶属企业营业执照,代码,国、地税的复印件各三份盖章;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照片2张;4、隶属企业章程复印件盖章两份;5、隶属企业验资报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6、分公司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协议两份;7、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8、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TAG标签:公司设立 材料 分公司 设立 内资 公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