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适应合同法吗 法录帮 法律 2.4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新合同法有没有适应条款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TAG标签:合同事务 合同法 合同 合同法规 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