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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的失效时间要怎么算

定金合同的失效时间要怎么算
定金合同的失效时间要怎么算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实践中定金的种类也非常多。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即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除了违约定金之外,常见的还有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

法律对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及定金的数额,都有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处理定金问题时,重点注意这两点:

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