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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处首问负责制

医疗纠纷调处首问负责制
建立首问负责

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到我局咨询、办事、来访的外部人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为外来服务对象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


1、凡是外来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对自己最先接待的人员来访、办事、咨询等方面应负有的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2、全局机关干部职工都有当好首问责任人,方便机关和群众办事,维护政府部门良好形象的义务和责任。


3、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有问必答、当办则办。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禁止使用有伤害服务对象感情、损害政府部门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言语。


4、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对办理的事项,凡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即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我们能够清楚的明白,安远县委正在不断的规范自身执政人员的行为。通过对安远县委信息公开的了解,可以知道安远县委正在努力成为最大程度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更好的拉进政府各部门与人民的距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