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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监护人顺序

民法总则监护人顺序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什么原则监护?
民法总则 第三十五条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