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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的期限合同未约定

质押担保的期限合同未约定
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期限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何种情况下担保人免责呢:


第一种:借务人与债权人串通,诈骗担保人。这时,担保人只要提供确凿的证据,便可免除担保责任。


第二种:债权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例如欺诈、胁迫等,使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这类情形是违背担保人自身意愿的,担保人只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担保合同视为无效,担保人不用担责。


第三种: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没找担保人还款,就视为主动放弃这个权利,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