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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出租车资格证

运城市出租车资格证
运城市出租车资格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把运城建设成山西向东向西发展的桥头堡和大通道,对城市出租汽车公司引入竟争机制,优胜劣汰,实行经营管理动态考核,根据相关限定,结合我市事实上,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限定的出租汽车公司及自行车和行驶员考核管理工作,由城市客运汽车管理组织组织实施,适用爱人为运城市出租汽车公司及自行车和行驶员。运城市各县(市、区)出租汽车公司及自行车和行驶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依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条:出租汽车公司考核总分为500分,其中公司经营管理150分,自行车150分,行驶员考核20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条:在考核年度中,根据工作需要,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可临时增加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